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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。为使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,学校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、企业奖学金以及各种校内勤工助学项目,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政策,以奖、助、贷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。
1、周至县等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学生来我校学习均可享受助学金两年共4000元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我校就读,经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金两年共计4000元。
2、农村籍(含县镇)学生来我校就读均可享受免学费(三年);资助标准:2600元/年。
3、城市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我校就读,经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免学费;资助标准:2600元/年。
4、学生三年后直通进入统招大专院校学习后,按规定申请并达到相应条件的可享受以下不同情况的奖、助学金:
国家奖学金:6000元/年/生;
国家励志奖学金:5000元/年/生;
特殊困难奖学金:3500元/年/生;
一般困难奖学金:2500元/年/生;
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:8000元/年/生;
校级一等奖学金:1000元/年/生;
校级二等奖学金:800元/年/生;
校级三等奖学金:500元/年/生;